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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yfone行動創作獎 原創歌曲鈴聲組 徵件辦法

登錄此活動網站成為會員→上傳音檔→填入音檔相關內容說明→完成投稿。

• 活動主旨:

web2.0開啟全民創作分享的新契機,透過手機及網路平台的友善連結,鼓勵社會大眾發揮創意譜寫原創詞曲,平衡現今以大眾流行市場為主的鈴聲內容,共同豐富數位內容的內涵與品質。
•主辦單位:
台灣大哥大基金會
•媒體主辦:
滾石移動、中時報系、人間副刊
•參加對象:
凡是熱衷以詞曲創作豐富行動生活的各界人士皆可參加。
•收件及截稿日期:
96426日至610日晚上12
(依網站伺服器上傳記錄時間為憑;逾期恕不受理。)
•作品形式:
作品長度以45秒為限。音樂檔上傳規格為MP3格式、128kbps、stereo。
參賽作品應具原創性。參賽作品須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,且尚未在任何一地之實體或數位出版品發表。
參賽作品須同時包含歌詞及曲譜之創作,單以歌詞或曲譜參賽,將不列入評選。歌詞之語文不限,若非以中文發表者,須附上中文翻譯,且對翻譯內容負責。
參賽作品可以獨唱、重唱或合唱等形式呈現。
參賽作品之表演者不限於創作者本人。
•投稿須知及流程:
收件期間內,每一參賽者(團體)之總投稿次數不限,惟參賽者(團體)須在45秒之長度內,以原創之詞曲,完整表達。
為維護參賽及得獎權益,投稿請依下方流程說明進行:
 
1 參賽者(團體)須登錄活動網站(myfone.lagio.cc)成為會員。具備會員資格之參賽者除可查詢投稿狀況外,並享有網站會員之一切權利與義務。
2 參賽者(團體)完成45秒內之詞曲創作。
3 參賽者(團體)進入活動網站登錄會員後,將作品上傳至活動網站。作品上傳之後將無法修改。
4 上述1-3流程完畢後,參賽者方可進行下一則之投稿。若未依上述投稿流程而有影響參賽權益之情事發生,後果由參賽者自行承擔。
•評審作業:
分為初審及決審二階段,將聘請國內音樂工作者、文字工作者、創意工作者等專家進行評審。
參賽作品如均未達水準,得由決審評審委員決定從缺,或不足額入選。
主辦單位得依實際收件情形調整評審作業方式。
•評分標準:
歌詞創意、歌曲創意、編曲創意、詮釋、伴奏技巧
•獎勵名額與方式:
獎勵名額如下:
  (一)首獎1名,頒發獎金150,000元及獎座乙座;
(二)二獎3名,每名頒發獎金35,000元及獎座乙座;
(三)三獎5名,每名頒發獎金15,000元及獎座乙座;
(四)佳作10名,每名頒發獎金5,000及獎狀乙紙。
(五)人氣獎若干名(另行於人氣獎活動辦法公布)
得獎名單公布後,得獎作品將擇期發表於活動網站、國內主要平面媒體或其他媒介。
•公佈結果:
決選評審過程結束後,將擇期於網站上公佈結果,並另行舉辦頒獎典禮。
•參賽注意事項:
投稿之作品內容不得有任何暗示參賽者身份之註記。
參賽者須提供正確且真實之個人資料,包括姓名、身份證字號(外籍人士須提供居留證統一證號)、通訊地址、戶籍地址、聯絡電話、電子信箱等。若故意提供不實資料者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。
參賽作品須為原創,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,且尚未在任何一地之實體或數位出版品發表。參賽作品若不符上述條件者,將取消參選資格;已得獎者,將追回獎金及獎座。
參選作品禁止抄襲。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,除取消得獎資格、追回獎金及獎座外,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。
如投稿內容涉及惡意誨謗、人身攻擊或內含不雅字眼者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作品投稿資格。
所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將歸屬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所有,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有權在任何地方、任何時間,以任何方式運用或轉授權他人使用該著作,且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。
得獎作品若由主辦單位收輯成書,或製成任何出版品及以任何形式展覽,恕不另支付稿費及版稅。
獎金須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稅。
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,請自留檔案底稿。
上述徵件辦法若有修定,將另行於活動專屬網站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