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• 活動精神: |
| 鼓勵社會大眾在擁抱數位科技的浪潮下,透過簡訊文學體,重新體驗、發現語文之美;並以記錄真實或創作想像的方式,描繪行動生活裡所思所感的吉光片羽,豐富行動生活。 |
| •主辦單位: |
| 台灣大哥大基金會 |
| •媒體主辦: |
| 中時報系人間副刊 |
| •協辦單位: |
| 誠品書店、滾石移動 |
| •參加對象: |
| 凡為台灣大哥大(含泛亞、東信)、中華電信、亞太行動、威寶、大眾(PHS)等電信業者之用戶皆可參加;唯須以繁體中文,進行創作。 |
| •收件及截稿日期: |
97年4月4日凌晨0時至6月30日晚上12時
(依各家電信業者系統收到稿件之時間為憑;逾期恕不受理。) |
| •徵件主題: |
| 分為「給情人的簡訊」及「給總統的簡訊」(國內或國外,現任或歷屆之總統、總理、領導人,或理想中的哲學家總統)二個主題,參加者可針對二個主題分別以一則簡訊創作,或擇一主題創作。 |
| •投稿方式及流程: |
| • |
限以手機簡訊方式投稿。每一門號皆可針對「給情人的簡訊」或「給總統的簡訊」二項主題,分別投稿。收件期間內,每一門號之總投稿次數不限,每日發送之次數亦不限,惟參賽者每次投稿時,須以一則簡訊(全型中文70字以內,含標點符號及空白;PHS因為手機限制,請PHS用戶在45字內完成投稿)完整表達對「給情人的簡訊」或「給總統的簡訊」主題之原創創作。 |
| • |
為維護參賽及得獎權益,投稿請依下方流程說明進行: |
(一) 中華電信用戶
| 1 |
1. 編寫簡訊「MF」發送至66688 |
| 2 |
回覆簡訊輸入「Y」確認參加投稿 |
| 3 |
投稿〈情人〉組:請回覆簡訊輸入MF1及投稿題目,傳送到66688。投稿〈總統〉組請回覆簡訊輸入MF2及投稿題目,傳送到66688。 |
| 4 |
系統收到組別碼及投稿題目後,會發送簡訊到您的門號,請以全型中文70字投稿內容回覆該則簡訊,完成投稿。 |
(二) 其他電信用戶
| 1 |
投稿〈情人〉組:請簡訊輸入MF1及投稿題目,傳送到66688。投稿〈總統〉組請簡訊輸入MF2及投稿題目,傳送到66688 |
| 2 |
系統收到組別碼及投稿題目後,會發送簡訊到您的門號,請以全型中文70字投稿內容回覆該則簡訊,完成投稿。 |
(三) 參賽者須登錄活動網站(http://myfone.lagio.cc)成為會員,始視為完成投稿流程。
| 1 |
每位參賽者均須加入會員,其中會員資料的手機門號務必與投稿門號相同。 |
| 2 |
於第一屆myfone行動創作獎加入網站會員者,若帳號與手機門號資料不變,請直接登入使用即可。若您會員資料中的手機門號變更,請重新註冊加入會員。 |
| 3 |
具備會員資格之參賽者除可查詢投稿狀況外,並享有網站會員之一切權利與義務。 |
(四)完成一則簡訊投稿流程後,參賽者方可進行下一則之投稿,但參賽者必須於徵件結束前完成網站會員註冊程序,才視為有效投稿。
(五)若未依上述投稿流程而有影響參賽權益之情事發生,後果由參賽者自行承擔。詳細流程可參見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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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•投稿須知: |
| • |
參賽者需針對「給情人的簡訊」及「給總統的簡訊」二項主題發表原創創作,投稿次數不限。惟須以一則簡訊(全型中文70字以內,含標點符號及空白;PHS因為手機限制,請PHS用戶在45字內完成投稿)將主題完整表達,並於簡訊投稿輸入組別時(MF1或MF2)一同將投稿題目輸入於簡訊當中。 |
| • |
本活動為公益性質活動,無論參賽者使用哪一家門號,每完成一次簡訊投稿,皆由該電信業者收取10元費用(每則簡訊收費5元,每次完成投稿共須收到2則,共10元之簡訊費用)。 |
| • |
承上,因一則簡訊之容量為全型中文70字(含標點符號及空白),倘若簡訊達到71至140字,則系統將自動辨識為二則簡訊,自動回覆二則確認簡訊並收取二次費用;依此類推。PHS因為手機限制,簡訊之容量為全型中文45字(含標點符號及空白),倘若簡訊達到46至90字,則系統將自動辨識為二則簡訊,自動回覆二則確認簡訊並收取二次費用;依此類推。 |
| • |
投稿內容若有未完成語句、文句語意不清、未成能辨意之句子,將以資格不符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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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•評審作業: |
| • |
分為初審、複審及決審三階段,將聘請國內文壇人士、文字工作者、創意工作者等專家進行評審。 |
| • |
參賽作品如均未達水準,得由決審評審委員決定從缺,或不足額入選。 |
| • |
主辦單位得依實際收件情形調整評審作業方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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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•評分標準: |
| 文筆流暢度、創意度、扣題度 |
| •獎勵名額及方式: |
| • |
「給情人的簡訊」與「給總統的簡訊」二項主題,每一項主題各取: |
| |
(一)首獎1名,頒發獎金70,000元及獎座乙座;
(二)二獎2名,每名頒發獎金30,000元及獎座乙座;
(三)三獎3名,每名頒發獎金10,000元及獎座乙座;
(四)佳作10名,每名頒發獎金3,000及獎狀乙紙。
(五)人氣獎若干名(另行於人氣獎活動辦法公布) |
| • |
得獎名單公布後,得獎作品將擇期發表於活動網站、國內主要平面媒體或其他媒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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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•揭曉及頒獎: |
| 預定7-8月份決選評審過程結束後,於網站上公布結果,頒獎時間及地點另定。 |
| •參賽注意事項: |
| • |
投稿之作品內容不得有任何暗示參賽者身份之註記。投稿後視為同意依「第二屆myfone行動創作獎」徵件辦法之規定參加競賽。 |
| • |
參賽者須提供正確且真實之個人資料,包括姓名、身份證字號(外籍人士須提供居留證統一證號)、通訊地址、戶籍地址、聯絡電話、電子信箱等。若故意提供不實資料者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。 |
| • |
參賽作品須為原創,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,且尚未在任何一地之實體或數位出版品發表。參賽作品若不符上述條件者,將取消參選資格;已得獎者,將追回獎金及獎座。 |
| • |
參選作品禁止抄襲。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,除取消得獎資格、追回獎金及獎座外,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。 |
| • |
如投稿內容涉及惡意誨謗、人身攻擊或內含不雅字眼者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作品投稿資格。 |
| • |
所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將歸屬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所有,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有權在任何地方、任何時間,以任何方式運用或轉授權他人使用該著作,且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。 |
| • |
得獎作品將於中國時報人間副刊發表,但不另支稿費。得獎作品若由主辦單位收輯成書,或製成任何出版品及以任何形式展覽,恕不另支付稿費及版稅。 |
| • |
獎金支付時,須依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。 |
| • |
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,請自留檔案底稿。 |
| • |
上述徵件辦法若有修定,將另行於活動專屬網站公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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